发布时间:2023-09-12 11:40:51 人气: 来源:哈哈零兽
自动售货机这一业态真的能够如人们所构想的那样逐渐取代人工,为零售行业降本增效?尽管在目前,答案是难以得知的。但对于关切食品行业的业态来说,亘古不变的是无论当下和未来怎么发展,食品安全都是绕不开的话题。
随着食品自动制售设备在更多场景中落地,随着自动售卖的食品从各式各样预包装食品,延伸到越来越多样的现制食品,围绕食品安全做好文章将成为影响这一业态发展的一大关键。
去年七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并实施了《宁波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可以说吹响了事关这一业态发展的“前哨”。同年十二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制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正在一步一步变得更加规范起来。
进入到今年,关于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的探索与监管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6月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该《指导意义》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对标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5号)有关要求进行制定。《指导意义》围绕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做好食品自动设备摆放点位报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有关要求五大部分展开。
其中,针对食品自动销售设、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三种主要业态,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例如对于食品自动制售设备,就可依法依规申办食品经营许可,同时提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审查经营者是否根据食品自动制售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对食品原料贮存场所、前端加工场所、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场所、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摆放场所等实施现场核查等内容。(详细内容可在下文附件查看)
目前,该项《指导意见》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若有相关修改意见与建议,可于2022年6月17日前反馈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